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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蒋雪,审核:许大为     来源:学工办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1日 10:26     点击: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向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活力,根据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流程,口腔医学院拟于近期开展支部“推优”工作,推荐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优”的条件和要求

“推优”工作要做到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推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3个月

3.学习成绩优秀(上学期F2排名达年级前30%);

4.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入党态度端正,入党动机纯正;

5.“青年大学习”参与率100%、团学活动积极参与者优先推荐;

6.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业帮扶活动中表现积极者,可优先推荐。

(二)凡是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学校学院处分,尚未撤销的;

2.截至“推优”,必修课程中仍有未通过者;

3.团员不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智慧团建系统未入驻不按时缴纳团费不接受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不予推荐。

“推优”工作流程

1.各团支部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团支部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团支介绍符合条件候选人情况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等, 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2.全体团员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 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半数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团支参照民主评议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 提出组织意见。

3.学院团委“推优”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 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党支部推荐经学院党组织预审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

4.“推优”情况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5.获得“推优”资格的团员填写《共青团组织“推优”对象登记表》电子版(附件1),团支书填写团支部推优情况及意见,统一整理后将附件1239日前上交

附件1. 徐州医科大学学生团员推优入党申请表

附件2. 2023年度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预选)信息收集表

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228